腦中風復健患者回歸工作無礙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05.09
罹患腦中風,如符合「腦中風急性後期照護計畫(PAC)」,患者於復健後可回歸工作無礙。
一名五十七歲的林姓男患者,罹患高血壓、糖尿病長期未規律回診服用藥物;有天在工作時,突然感到右手沒力氣,原本拿在手上的剪刀就掉下來,說話也變得不清楚,連喝水都會嗆到,先到附近診所就醫後轉院到童綜合醫院。
經神經內科陳崇文醫師診斷後,確診患者是因為罹患急性腦中風,造成右側肢體無力,尤其右手手掌無法順利抓取物品,而擔心影響工作能力,因此在神經內科急性病房治療後,經醫師評估,條件符合加入「腦中風急性後期照護計畫(PAC)」,因此啟動 PAC 團隊照護(包括神內、神外、復健、護理、營養、社工等),並轉至復健病房進行積極復健,每天進行三至四次以上復健,同時在病人及家屬積極配合治療下,右側肢體無力明顯改善,出院後又可以回去職場工作,僅僅二十多天就幾乎恢復原本正常生活。
腦中風中心主任連啟勛表示,PAC計畫是政府於二0一四年開始,針對罹患急性腦中風的病人所規劃的復健精進計畫,最大不同點在於整合團隊資源強化復健;一般住進復健病房後,每天的復健次數為一至二次,而以PAC計畫住復健病房的,則一天復健三至五次(由醫師評估後決定),猶如考前衝刺班一樣,成為另一種復健衝刺班。
腦中風個管師盧彥汶指出,PAC計畫的好處,在於能夠因為積極性復健治療而把握住中風復健的黃金期,並且經由跨團隊照護,整個過程至少三次團隊評估,能夠時時刻刻掌握病人狀況;最後提升病人自我照顧能力,讓患者能夠早日回歸日常生活或工作,減輕家庭負擔。
但並不是每位腦中風的患者都能夠適用PAC計畫,需經由神經內科或神經外科醫師評估,加上病人及家屬的積極配合下,且確定能夠藉此計畫有治療成效者,才能夠依計畫施行,也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圖說:模擬病患進行復建情形。(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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