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國中校地爭議 縣長:司法解決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仁愛報導
2016.05.03
南投縣仁愛國中校地,原土地耕作權人雖曾口頭承諾「以地換地」,將耕作地給仁愛國中使用;但因一直都未取得以地換地之土地與補償,讓仁愛國中校地引發爭議。南投縣長林明溱今天表示:全案交由司法解決。
不過據了解,有關仁愛國中的校地爭議,原土地耕作權人,在未取得原由官方同意「以地易地」的土地,與補償下,已聯合向南投地方法院提起告訴,要求南投縣政府給予合理交代。
南投縣政府表示,仁愛國中校地爭議,是發生在民國50年左右;當時該處土地,分別由10位原住民設有耕作權,但因仁愛國中,於民國57年使用該地設校,且於民國62年間取得「土地耕作權人」口頭承諾,用「以地易地」方式處理,而仁愛國中也因此取得學校用地。
但,一直至今,原土地耕作權人皆未取得其他土地,甚至亦無任何補償,因此原土地耕作權人,最近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告訴,盼儘速解決爭議。
縣府說,仁愛國中校地,總面積約4萬多平方公尺,共包括11筆土地,當時分別由10位原住民具有使用權益;但事後,因該地設立學校而使用權益受損,因此,土地權利人於88年向縣府教育處陳情,縣府92年同意補償土地權利人1500餘萬元,同時需放棄土地權利,惟迄今都未有結果。
林明溱在瞭解全案後說,土地權利人先前以口頭方式表式願意更換土地使用,但並無書面依據證明,加上經過數十年,難以證明當時情形,且土地權利人表示未取得應有權益,遂向法院提出告訴,將於5月17日由仁愛鄉公所與權利人進行協調,縣府待協調結果,再決定後續處理事宜。
林明溱表示,該校土地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因土地有爭議案件,原委會暫不同意縣府申請撥用。且,該校內有露營區,如原委會同意撥用,縣府將規劃露營區使用,只是目前礙於尚未與土地原權利人取得共識,無法進一步推動,盼爭議能儘速解決,以利未來規劃。
圖說:仁愛國中校地發生爭議,南投縣長林明溱今天前往瞭解,並表示土地爭議,司法解決。(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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