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白天開拖板車晚上酒後犯搶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2016.04.01
為使市民享有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霧峰警分局偵查隊運用科技偵查技術,積極偵辦各類刑案,落實安全管制,並破獲搶奪案,維護治安得力,不讓歹徒有可乘之機,逍遙法外。
二月十九日晚上八時許,黃姓被害女子自中市大里區看完牙醫,步行返家途中,突遭騎乘車號不詳重機車男子,徒手搶走皮包。
霧峰警分局偵查隊與仁化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此案,然歹徒熟悉路況,心思慎密,刻意閃避監視器,警方以車追人,經調閱數百支路口監視器及路旁商家監視器,發現特徵相符之可疑重機車,但已多變裝,未戴安全帽,警方於比對車行紀錄後,運用科技偵查技術,抽絲剝繭,鎖定楊姓車主,立即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楊嫌(男、二十九歲)有多次搶奪前科,仍不知悛悔持續犯案,專案小組持檢察官核發的搜索票及拘票,埋伏於中市霧峰區楊嫌住家外,當場查扣楊嫌犯案時所著白色鞋底布鞋一雙,楊嫌一臉錯愕,雙腿發軟,坦承犯行,供稱係酒後一時興起,隨機鎖定目標作案,並帶同警方至大里橋附近溪底欲起出贓物。
然做案時安全帽及搶奪所得的手機、皮包,因溪流湍急皆遭沖走,犯案時所穿之外套已丟棄垃圾車,皮包內之現金亦已花用殆盡。
楊嫌是從家中出發,故意繞遠路、走小徑,犯案後,逃逸方向忽左忽右,並做變裝,但終究邪不勝正,警方運用多種偵辦方式,仍將楊嫌緝捕歸案,遏止再犯。警詢後,將楊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霧峰警分局呼籲民眾,皮包應側背、避免拿在手上,儘量靠路邊行走,背帶方向朝內側,若有外套罩起尤佳;騎車時,勿將皮包放在車籃或腳踏板,以免成為歹徒覬覦目標。
圖說:警方帶搶嫌前往取贓。(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羿翔/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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