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涉嫌包庇色情業依法停職從嚴查處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02.26
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一名蔡姓員警涉嫌包庇二家色情SPA館業者,洩漏警方掃黃勤務日期,並收受業者賄款與不當招待,警察局對此表示,該名員警涉嫌貪污、洩密及包庇等罪名,已遭羈押禁見,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處以停職,並從重追究其他行政及考核監督責任。警察局也將加強風紀查訪與內部管理,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有關警察局第三分局蔡姓員警涉嫌包庇色情業者一案,警察局除嚴格查處,也將立即對發生風紀案件的單位,實施和風專案,確實杜絕員警僥倖心態,並要求各單位主管及督導人員落實嚴管勤教、督導考核。
此外,警察局將要求所屬單位,加強風紀查訪及內部管理,落實專案考核及職期輪調制度,灌輸員警守法觀念,務必與色情等不法業者劃清界限,並與檢調及廉政署等單位加強聯繫交換情資,掌握員警貪瀆不法線索。
目前警察局政風室已規劃辦理「員警取締妨害風化業務」專案稽核及廉政研究,將針對相關問題提出防貪興革意見,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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