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關稅局調整辦理假扣押作業方式 商民稱便
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08.07.17
高雄關稅局自即日起調整辦理假扣押作業方式,預留受處分人向金融機構繳納保證金之緩衝時間,以確保業者權益。
高雄關稅局表示,欠稅、補稅或罰鍰案件,其應追補之金額單計或合計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上,在處分確定前尚未取得繳納保證者,依規定應於處分書合法送達後,辦理各項保全措施。以往是類緝私案件,於處分書合法送達後,當天即送請法務室辦理假扣押,近因屢有受處分人反映來不及向金融機構繳納保證金即被假扣押,致使其進出口貨物無法通關放行,影響業者權益。
高雄關稅局為預留受處分人向金融機構繳納保證金之緩衝時間,減少爭議,以確保業者權益,並能提升服務品質,即日起調整辦理假扣押作業方式,除儘量避免於例假日前一天辦理移送工作外,並於處分書合法送達後約2至3天,才送請法務室辦理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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