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分局公布十大易肇事路口及肇因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2015.12.27
霧峰警分局公布今年度截至十二月二十日止,轄內發生交通事故七千三百三十四件、死亡五人,受傷七千二百零五人,經統計分析發生之時段前三名分別為下午五時至六時七百八十八件、下五六時至七時七百零二件、上午七時至八時六百六十三件,為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特公佈轄內十大易肇事路口、時段及五大易肇事原因,希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共同降低傷亡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調查,該轄今年度十大易肇事路口及件數:一、大里區中興路一段與中興路二段口,三十二件三十一傷;二、大里區環中東路與德芳南路口,二十二件十傷;三、霧峰區中正路與林森路口(立院中辦前),二十一件二十傷;四、大里區國光路與德芳路口,十九件十四傷;五、霧峰區中正路與林森路口,十九件十七傷;六、大里區仁化路與至善路口,十九件十四傷;七、大里區中興路與仁化路口,十八件十一傷;八、大里區中投東路與德芳路口,十八件十一傷;九、大里區環中東路與新仁路口,十八件二十傷;十、大里區德芳路與爽文路口,十七件十五傷。
該轄五大易肇事原因:一、未依規定讓車一千四百件;二、未注意車前狀態一千二百八十六件;三、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四百七十三件;四、違反特定標誌(線)禁制四百二十二件;五、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四百零五件。
警方還重申「酒駕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鑒於酒後駕車其行為就像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容易引爆並累及無辜、害人害己。
分局長林逢泉呼籲民眾務必酌留一人指定駕駛或打110由警方提供代叫計程車接送平安返家,罰錢吊照事小,為一時貪杯賠上自己或他人身家性命才是讓人終身遺憾的大事,警方將加強酒駕取締勤務強度與密度,期盼民眾遵重生命,保障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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