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逾齡老垃圾車都在清水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11.11
台中市議員楊典忠等痛批二百多輛逾齡垃圾車滿街跑,而最老的垃圾車都在清水區,要求盡速汰換,環保局則回應將在三年內完成汰舊換新。
楊典忠表示,根據「一0五年度台中市政府各機關共同費用編列基準表汰換年限」規定,公務車輛汰換年限:大客車為滿十二年;偵緝(防)車、警用巡邏車、救護車為滿七年;其餘一律為滿十年,在環保局提交議會審議一0五年度預算書中,民國九十四年以前購買的壓縮式清潔車有八十三輛,民國九十四年以前購買的資源回收車有一百四十一輛,超過汰換年限十年車輛共計二百二十四輛,由於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是每天與民眾互動最多的公務車輛,他與江肇國都認為為了保障民眾與清潔隊員的安全,逾齡車輛應該儘速汰換。
台中市政府每年編列預算書時都會訂定公務車輛年限基準,以作為各局處編列公務車輛稅金、保險金、油料費、養護費之依據,一0五年度台中市政府各機關共同費用編列基準表規定,一般公務車輛超過十五年不得編列油料、養護費、保險費,但特種車輛除外。
楊典忠指出,倒垃圾是日常家庭工作非常重要的事情,也由於垃圾清潔車與資源回收車每天需要載送民眾家戶垃圾與回收物,在廢棄物與穢水的侵蝕下,需要注意逾齡汰換的問題,過去縣政府財源拮據,通常都要等到車子引擎發不動,才可以申請汰換,現在直轄市政府財源較豐,應著重保障清潔區隊隊員工作品質與安全,而車輛使用與風險管理也就變得更為重要。
至於全台中市最老的十九年垃圾車與二十年資源回收車都在清水,楊典忠質疑,明明每年都有編列更換垃圾車的預算經費,每年都有訂定車輛汰換年限規定,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逾齡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令人無法理解,環保局預定今年十二月將購置三十輛壓縮式清潔車、三十二輛資源回收車,汰換逾齡車量比例不到成(只有27%),議員要求除了向中央環保署申請更多經費外,加強垃圾與資源回收車輛的養護工作,並且檢討公務車汰換年限規定,否則看得到規定、換不到新車,實在沒甚麼意義。
楊典忠還反映,垃圾車定點停留時間短,常有老人追垃圾車的投訴,而且資源回收車後車斗太高,超過一百八十公分
,經常造成民眾伸手無法把回收品交給車上清潔員,希望環保局研究改善。
針對楊典忠的質詢,副市長潘文忠表示,環保局將用三年時間,從明年開始逐年汰換,預計一0七年就可將使用超過十二年以上的車輛全數汰換。
環保局長洪正中則表示,今年該局已汰舊換新垃圾車及資收車車輛共計七十二輛,該局也會努力爭取預算,儘快將老舊清潔車汰換掉。
圖說:楊典忠展示資源回收車的後車斗太高。(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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