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服用烈酒膠囊恐會遭撿屍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南投報導
2015.11.03
南投縣政府警告說,最近在夜店、KTV等場所,所以興起的「烈酒膠囊」,讓許多女性聞之色變,因一顆下肚恐遭撿屍,更甚奪命,不可不防。
縣府表示,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7條第1項規定,產製或輸入劣酒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劣酒者,依該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縣府說,針對以膠囊盛裝酒液的「烈酒膠囊」,除因酒精度過高,易導致生命、健康危害外,其用於盛裝酒品的膠囊體積小,難以明顯標示警示圖文,消費者不易瞭解其實際內含物,無法有效控管食用量,且易淪為不法工具,進而對治安及民眾安全造成危害,財政部認屬不符合「酒類衛生標準」之劣酒,不得產製、輸入及販賣,違反規定者,將依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處罰。
據了解,高酒精度之乙醇,易造成食用者口腔、舌頭、食道或胃臟之脫水受傷,甚而產生急性酒精中毒等生命、身體、健康之危害,該部呼籲民眾注意,酒精度超過70度的高酒精度酒類,不適宜直接飲用;另以酒液填裝於膠囊內之酒膠囊,屬於劣酒,不得產製、輸入及販賣,切勿食用,以免危害自身健康及安全。 (喝酒過量,有害健康)
圖說:坊間出現的烈酒膠囊,一旦倉促入肚,輕則女性可能被「撿屍」,重則還可能因此喪命。(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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