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下學期免費供應國中小學營養午餐
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7.15
苗栗縣長劉政鴻今天宣布,縣府將提早在98年2月,即97學年下學期開始全面免費供應國中小學生營養午餐,每餐補助32元,包括每周提供2次牛乳,將是全省唯一免費供應學生牛乳的縣市,且弱勢家庭學生免繳基本費及燃料費。
縣長劉政鴻原預計在98年4月後龍科技園區動工後,實施免費供應國中小學生營養午餐,基於考量學期中途實施增加行政作業及發包訂約等困擾,決定提前在98年2月學期開始時啟動,以利銜接,而且做法明確一致,步調統一。
苗縣有151所國中、小學,縣府從96學年度起改為全面由學校供餐,目前有23所學校中央廚房供應鄰近鄉鎮73所學校的午餐,另78所學校由廚房自行供餐,已奠定健全的供餐基礎。
98年2月起免費供應營養午餐的人數,國小42034人,公立國中20728人、私立國中2372人,共計65134人,每人每餐補助32元,其中30元餐費,免費供應3菜1湯,另2元用於每周供應2次牛乳,以每學年上課200天計算,所需經費約4億1685萬7600元。
劉政鴻表示,扣除教育全額補助低收入、中低收入學生午餐費3800萬元,縣府約須自籌3億7885萬7600元,分2學期補助,每學期約1億8942萬元8000元;由於弱勢學生原本由政府補助餐費,在苗縣實施全面免費供餐政策後,弱勢學生將減免基本費及燃料費。
劉政鴻說,部分學校有意在97年9月即97年學年第1學期調高午餐費用,但為體諒家長辛苦,要求不宜調漲,仍維持每餐不高於30元為原則的收費標準,應專款專用於主、副食、食油、調味品、人事費及其他雜支等,且主、副食應不低於餐費的70%,以確保供應午餐品質。
同時從97學年起,學校不得合併收取餐費、基本費、燃料費,必須分項收費,其中基本費每學期200元,用於維護或充實設備,燃料費每學期160元,用於午餐水電費、燃料及材料運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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