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稅或註銷牌照車輛 當心被拍照處罰!
記者黃雅琪/彰化報導
2008.07.14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7年使用牌照稅車輛檢查作業持續進行,該局在縣內各重要路口,設置定點式或派員以攝影機拍攝行駛中車輛,運用雙車道車牌自動辨識系統,逐一過濾車輛繳稅或牌照註銷情形,對違章車輛予以舉發論罰。
該局呼籲欠繳使用牌照稅者請儘速繳納,以免被查獲,不但要補稅,還要處以1倍的罰鍰;被註銷牌照的車輛,如欲繼續使用時,必須先向監理單位辦理檢驗車輛手續並重新領牌繳稅,否則,一經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應補稅外還要處以2倍的罰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7.31
男性性慾低更年期到來?2011.07.24
黃昆輝:馬用政治奧步凸顯治國無能2008.08.27
830嗆馬遊行響應熱烈2024.06.17
2024彰化縣政府馬拉松嘉年華正式啟動 感受彰化好山好水好人情2011.08.15
彰府督導都計業務公正原則 以提升環境品質2011.09.06
彰化縣兩位老師榮獲教育部100年度師鐸獎2011.08.07
百年中部全國供佛齋僧大會 今舉辦2010.04.24
青年朋友嗆ECFA要求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