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稅或註銷牌照車輛 當心被拍照處罰!
記者黃雅琪/彰化報導
2008.07.14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7年使用牌照稅車輛檢查作業持續進行,該局在縣內各重要路口,設置定點式或派員以攝影機拍攝行駛中車輛,運用雙車道車牌自動辨識系統,逐一過濾車輛繳稅或牌照註銷情形,對違章車輛予以舉發論罰。
該局呼籲欠繳使用牌照稅者請儘速繳納,以免被查獲,不但要補稅,還要處以1倍的罰鍰;被註銷牌照的車輛,如欲繼續使用時,必須先向監理單位辦理檢驗車輛手續並重新領牌繳稅,否則,一經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應補稅外還要處以2倍的罰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2.10.21
彰化媽祖遶境辦聯合祈福典禮2010.09.24
彰化26日辦秋季淨灘活動2008.01.02
八卦山生產獨家咖啡2010.10.22
彰化縣代表隊參加99年全民運動會授旗典禮2011.09.05
陽光彰化好城市廉政嘉年華活動2008.10.05
家扶舉辦認養人聯誼會2009.12.16
四岔路口缺燈號 車輛橫衝直撞2009.09.27
百果山湶州寮卡達車休憩區完工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