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及鄉村地區住宅修繕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7.14
嘉義縣九十七年度住宅補貼及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與興建補貼即日起受理申請,其中住宅租金補貼每月最高三千元,購買住宅最高款額度兩百二十萬元,縣府並提供協助設計及修改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與興建設計圖,詳情請洽縣政府工務處公共事業科或向各鄉鎮市公所洽詢。
九十七年度住宅補貼七月十五日起至八月十五日受理申請,凡設籍嘉義縣且符合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鄉村地區住宅修繕及興建補貼七月十五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隨到隨辦,額滿為止。
住宅補貼部分有租金補貼(嘉縣分配兩百四十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百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一百二十二戶)等三項措施。鄉村地區住宅修繕及興建補貼分為修繕住宅貸款利息或費用補貼、興建住宅貸款利息或費用補貼、協助設計及協助修繕等四項,請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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