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警助女大學生找回筆電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10.06
大學生將筆電遺忘在計程車上,清水警方協助尋回,讓她喜極而泣,並頻頻感謝警方人員。
清水警分局明秀所警員莊鈊茹、王景德於執行巡邏勤務時,受理靜宜大學黃姓女同學報案,指稱她的筆記型電腦不慎遺落在計程車上忘記帶走,因該筆記型電腦要價不斐,且有許多學業資料及個人檔案,因其下車時並未記下所搭乘計程車任何資料,在心急如焚之時,遂請求警方協助。
警員王景德受理後經詢問得知,黃同學係自沙鹿火車站搭計程車返回租屋處,研判該計程車還會返回該處繼續營業,即立刻駕駛巡邏車載黃同學回到沙鹿火車站,並在現場尋找所搭乘之車輛,碰巧該計程車恰好載客完畢返回車站,黃同學即在警方協助下查看車輛後座,並發現該筆電尚在車內,在物歸原主後,黃同學喜極而泣,對警方熱心助人、為民服務精神一再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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