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衛生局追查疑似虐嬰案責任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10.05
最近台中市發生一起保母虐待出生十多天新生兒的事件,引發各界關注,衛生局說,提供產婦產後照顧之入住型機構分為「產後護理機構」及坊間所稱「坐月子中心」,產後護理機構是依據護理人員法向衛生主管機關申請並核准立案的護理機構,可提供護理人員二十四小時照護服務;坐月子中心僅能提供膳食及住宿,不得執行護理服務。選擇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之家,才能享有安全、專業、有品質的服務。
針對這起新生兒疑遭保母虐待的案子,衛生局確認保母是雀喜家事企業社的人員,是市府核准的「家事企業社」,屬到府服務商業行為,非屬立案的產後護理之家。
衛生局已輔導該業者,若有經營「收住產婦或嬰兒」等業務,宜轉型為「產後護理之家」。
台中市家暴中心主任侯淑茹說,若該案保母對嬰兒確實查出施虐情事,將視行為嚴重程度,依兒童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開罰六萬元到三十萬元,並要求保母上親職教育輔導課程四至五十小時。
為確保產婦及嬰兒安全,衛生局也呼籲,民眾請選擇衛生主管機關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衛生福利部自一0二年起也針對產後護理機構辦理評鑑,呼籲民眾要選擇安全、專業、有品質的機構接受產後照護及服務。
每年衛生局均針對轄內產後護理之家,進行全面督導考核及維護公共安全聯合稽查,並會同巿府都發局、消防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含設置標準、消防安全、建築安全、無障礙設施、廢棄物管理、飲用水安全等。
截至今年九月底止,台中市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計有二十二家,可至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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