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電動機車最高補助四萬多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10.02
台中市環境保護局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電動二輪車,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佈「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再祭出加碼補助方案,汰舊換購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補助四萬四千八百元,盼藉此提升民眾使用電動二輪車意願,進而減少燃油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
環保局表示,為加速台中市民汰換老舊機車,凡淘汰設籍為台中市的二行程機車並換購經由經濟部工業局認證(簡稱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政府機關補助四萬四千八百元,加碼補助計畫實施後,民眾若新購電動機車每輛補助八千元,同時汰舊二行程機車者再加碼至一萬元。
另外,為照顧弱勢族群,如為台中市市民且符合中低及低收入戶者,最多可申請二萬六千八百元補助,若民眾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也可補助至一千五百元,汰舊二行程機車並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可補助至二千元。
除台中市加碼補助外,民眾可再搭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或經濟部工業局補助款,可減少民眾購車成本,提升汰換意願。有關今年度台中市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加碼補助計畫相關訊息及申請表單,可上「台中市綠能交通網」查詢,並點選「線上補助申請」下載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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