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家企業違反勞基法17家累犯加重裁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5.09.22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今日公布104年第4次違反勞基法企業名單,總計80家,開罰2萬至46萬元不等。其中瓦城泰統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國光汽車客運、利達貨櫃運輸公司、新高清潔服務公司、德昇船舶貨物裝卸承攬公司、第一伸銅科技、太平洋崇光百貨、中南海保全等皆為累犯,勞工局均加重裁罰。
勞工局指出,中油因未按期給予勞工退休金,及未將夜點費納入加班費計算,遭連續開罰達46萬元;而瓦城多間 分店使勞工每日工作超過12小時,為多次累犯,遭罰30萬元。
此外,太平洋崇光百貨近年營運下滑,大量解僱資深員工,為節省人事成本,使勞工長期超時工作,枉顧勞工權益,加重裁罰8萬元;第一伸銅科技使勞工1個月加班超過46小時,且3度違反相同法條,加重裁處8萬元,勞工局針對這些「罰不怕」的企業,除加重裁罰,也會持續複查。
勞工局長鍾孔炤表示,今年截至8月底,違反勞基法裁罰企業累計515家次、裁罰金額達1713萬餘元,違法事由以「未全額給付工資」、「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未給例假」及「休假日工作未加給工資」為大宗。呼籲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違者一律公告並依情節加重裁處。
近日「登革熱」疫情嚴峻,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配合主管機關進行防疫措施之民眾,所屬事業單位應給予「公假1日」,民眾如持衛生單位防疫通知單正本向雇主請假,而公司未給公假或扣工資者,可向勞工局申訴,雇主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
另為因應105年起實施每周40工時新制,以及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須足額提撥之規定,勞工局自10月起至年底,將舉辦12場勞基法研習會,邀請各級工會與製造業、零售量販業、住宿餐飲業等業者參加,以確保勞工權益,減少勞資爭議。
勞工局進一步提醒,不少業者以為,依勞退新制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的勞退金至個人專戶,即無需按月提撥舊制勞工薪資總額2%~15%至臺灣銀行勞退專戶,其實這是違法的,如果雇主未按月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依法可處2萬至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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