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工研烏醋及豆瓣味噌下架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9.11
衛福部食藥署公布「大醇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於去年一月至今年四月二十一日間,將通路商退貨的逾期、即期或標籤破損等產品回收後,重新混入新品再製成九項烏醋及二項豆瓣味噌產品,食藥署要求業者於本月十三日午夜十二時前將違規產品下架,並通報轄區衛生局,中市衛生局於十一日上午已派員到轄內各大通路賣場,進行違規產品下架通知。
為維護民眾的食品安全,衛生局依食藥署緊急通知,十一日上午派員到建國市場、家樂福、大買家及全聯等全市通路賣場,進行案內違規產品下架通知。
衛生局表示,這次在北屯區大買家發現業者已自主下架「烏醋」(5L)七瓶【有效日期20180321】、「高級烏醋」(300ml)三瓶【有效日期20180108】;東區建國商行業者自主下架「素食烏醋」(600ml)十一瓶【製造日期1040319】、東區雅馨商行自主下架「工研烏醋」(600ml)一瓶【製造日期20150109】,其他業者未發現有案內製造日期的產品。
衛生局也同時發函全市各食材公會、食品公工會及餐飲等公會,通知會員、業者應依食藥署規定將案內製造日期區間的十一項產品在十三日午夜前下架, 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處分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食藥署公布的十一項違規產品名單包括烏醋300mL、600mL及5L;素食烏醋300mL、600mL及5L;高級烏醋300mL、特濃烏醋300mL、桌上特級烏醋150m,及豆瓣味噌(豆瓣醬)300g和9kg。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超過有效日期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可處新台幣六萬至二億元罰鍰,違規產品也將沒入銷毀,呼籲業者自律,衛生局也將再加強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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