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查獲非法販賣及儲存大量爆竹煙火
記者袁鴻祥/基隆報導
2008.01.29
基隆市消防局安樂分隊1月28日晚間於基隆市檳榔攤查獲非法販賣及儲存大量爆竹煙火,嚴重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之規定,所查獲之違法爆竹煙火之總重量約255公斤(火藥量約51公斤),其中包含摔炮類約21公斤、升空類約50公斤、旋轉類約11公斤、飛行類約81公斤及火花類約92公斤,消防局第一時間將違法爆竹煙火予以沒收,將擇期銷燬。
另消防局表示,寒假以來,有少數學生以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賺取零用錢,這種行為,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且販賣一般爆竹煙火,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之方式為之,例如於網路上販賣,均屬違法行為,為避免遭受取締,請選擇合法的打工方式。
消防局於春節前夕,已針對本市合法爆竹煙火零售商及可能販賣爆竹之賣場、香鋪店、路邊攤及書店等場所,實施清查及勸導,除勸導商家遵守相關法令及勿販賣未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外,並請不具爆竹煙火販賣之商家,勿販賣及存放爆竹煙火,以免觸法又影響公共安全。消防局並呼籲市民發現可疑應踴躍檢舉,消防局檢舉電話:02-24302672或直接撥打119。期盼全體市民一起監督本市公共安全,共同度過平安快樂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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