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府官員擅蓋新首長職章案進入司法偵查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8.12
前市府官員擅蓋新首長職章代決標案,已經進入司法偵查程序。
有關壹週刊報導前市府官員於去年底新舊任首長交接之際,擅蓋新首長職章代為通過泳池標案一事,台中市教育局長顏慶祥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替首長代為決行案件應向首長報告說明,但他並未獲悉此事,且依據人事室資料,前副局長所持有的首長職章(甲章)已於十二月二十六日繳回,但標案公文所壓日期卻為十二月二十七日;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偵查,教育局不便多作說明與評論。
顏慶祥說,就公文程序與公務人員倫理而言,副局長以首長甲章代為決行案件,應向首長報告,讓決策更加透明、無瑕疵,但他並未獲悉此事,經政風處調查後才發現有此情形,且此案正逢新任首長上任之際,如此處理方式相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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