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教育局加強稽查幼兒園收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8.06
為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台中市政府推出「托育一條龍」政策,但家長反映有部分幼兒園悄悄漲價,恐抹煞市府政策的用意。
為此,市府教育局除已嚴格要求各幼兒園一0四學年度二至四歲的收費,不得高於前一學年度的收費數額,也進一步採取幼兒園稽查行動,七月底前已完成到園訪視稽查五十五所,查獲二所收費逾備查數,並依規處罰。未來稽查仍會持續進行,教育局呼籲業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倘經查獲調漲屬實,將依規嚴懲。
教育局指出,配合「托育一條龍」政策,教育局已完成全市七百三十所公私立幼兒園收費數額備查作業,全面要求各幼兒園一0四學年度二至四歲收費不得高於前一學年度經教育局備查的收費數額,再加上到園訪視稽查的配套措施,希望全面管控幼兒園收費秩序,避免變相漲價。
幼兒園業者若以超過教育局備查的數額或項目收費,經教育局查證屬實,除應立即退費外,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對負責人處以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為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截至今年七月底止,教育局到園訪視稽查共計五十五所,其中有二所收費逾備查數額,已依法裁罰六千元,並令其退費。
此外,教育局也提醒家長,收費爭議經常源自幼兒園巧立名目額外收費,或未將補助款申領規定詳實告知家長,因此家長在擇定幼兒園後或選擇幼兒園時,務必向園方瞭解收費項目及額度,與幼兒園簽訂書面契約,藉以約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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