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托育一條龍幼兒園補助91開放申請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8.01
為減輕父母親負擔,台中市政府推出「托育一條龍」,凡設籍台中年齡二歲以上未滿五歲的幼兒,且父母有一方設籍台中,就讀台中市公立幼兒園即可享免學費福利,就讀符合相關規定的私立幼兒園,則可獲最高每年三萬元學費補助,一0四學年度第一學期補助款將自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十五日受理申請。
此外,市府考量地緣與市民工作需要,凡是台中戶籍地或家長一方工作地點到彰化、南投及苗栗三縣,符合補助條件的就托幼兒園,距離十公里以內,也可申請補助。
教育局表示,為落實市長林佳龍「托育一條龍」政策,即日起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將現行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凡設籍台中年齡二歲以上未滿5歲的幼兒,且父母有一方也設籍台中,就讀台中市公立幼兒園即可享免學費福利。
此外,上述條件的幼兒,如就讀台中市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私立幼兒園,則可獲得最高每年三萬元學費補助。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年所得低於七十萬元者,另可視家庭所得級距申請雜費及代辦費補助,最高每年三萬元,市府盼能藉此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幼兒園一0四學年度第一學期補助款自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十五日受理申請,符合補助資格者可向幼兒園提出,由各園造冊及彙整申請表件後,向教育局申辦,經審核無誤,款項將撥付園所。
有關補助款發放方式,幼兒園可採入園時直接提供學費減免服務,或是請家長預先繳納,待收到教育局補助款後,再轉發給家長,無論採行何種方式,幼兒園均應於繳費時向家長妥為說明。
教育局進一步表示,考量市民因地緣關係或工作需要,凡是在台中的戶籍地或父母、監護人一方工作地點到彰化、南投及苗栗縣3縣,符合補助條件的就托幼兒園,距離在十公里以內,也可申請補助。
教育局今年八月將邀集幼兒園召開學前教育補助說明會,宣導各項幼兒教育補助措施及申領程序,以便幼兒園可以主動向家長說明且快速協助家長申請,以免影響家長及幼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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