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警逮獲詐騙集團車手化解一宗詐騙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8.01
陳姓婦人遭假冒檢察官詐騙集團的電話,前往銀行提領現款三十七萬元準備交付,在該婦人尚未查覺被詐騙前,清水警方已逮獲欲前往取款的車手,化解了一宗詐騙案。
該案能迅速阻止,在於清水警分局清泉派出所警員黃聖嘉、胡志榮巡邏勤務於高美路與中華路時,發現一名身著白色T恤之年輕男子行跡可疑、見警十分緊張,乃趨前請該名男子出示身分證件配合盤查,並在其緊抱身上的黑色背包內,發現內容分別為「法務部行政執行處監管科」與「法務部特偵組」的偽造公文書。
即請該男子隨同配合警方返所調查,在查訪過程中得知另有一名共犯,即由其他加入查緝巡邏勤務員警根據描述特徵查緝到案,經由監管公文內容得知被詐騙對象為家住高美路的陳姓婦人,經連絡陳姓婦人(四十四年次)得知已前往提領現款三十七萬元並包捆好準備交付。
被詐騙對象陳姓婦人被警方通知到所後表示,有一名女子自稱醫院工作人員告知,有一名男子拿她的健保卡至醫院要申請心臟科的診斷證明,該名男子趁她講電話時跑了,該醫院工作女子說要聯絡檢察官協助以免證件遭他人盜用,就將電話轉接給一名自稱組長的男子說要幫她調查,要幫她趕快結案並提供一個法院專用帳戶,要她把存款帳戶內的現金新台幣三十七萬元提領出來交給他派來的人員,並依照公文上的指示辦理,不要讓他人看到及家人知道。
所幸清水警分局巡邏警力及時攔查到曾姓(八十八年次)及陳姓(八十八年次)二名稚氣未消擔任車手的少年到案,並在其身上查獲假冒法務部行政執行處監管科偽造公文及法務部特偵組(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公文各一張,及時阻止婦人交付現金三十七萬元,全案將曾姓及陳姓少年等二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詐欺、偽造文書、僭行公務員職權罪案移請台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清水警分局人員能落實勤務,進而逮捕涉案嫌疑人及遏止婦人付款給詐騙集團,婦人兒子在得知後,一再表示對警方感謝之意。
圖說:詐騙集團持用的假公文。(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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