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變相漲價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7.29
為平衡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回應市場機制,環保局日前調整台中市焚化廠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則未調漲,並不影響家戶、社區大樓及小型商家。
環保局副局長吳東燿表示,業者不能以市府調整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的名義,變相調漲一般廢棄物的處理費用,如經查屬實,將以限制「進廠核可量」的方式加以管控,呼籲業者務必遵守規定。
吳東燿表示,台中市處理事業廢棄物成本約每公噸二千一百八十二元,過去文山焚化廠每公噸僅收二千元,並未反映成本,為回應市場機制,平衡事業廢棄物處理,日前已將事業廢棄物收費調整為每公噸二千八百元,非轉運期每公噸二千二百五十元,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則未調漲,依舊為每噸二千元,不影響家戶、社區大樓及小型商家。
吳東燿指出,業者不能以市府調漲事業廢棄物的名義,去調整一般廢棄物的處理費用,如經查業者違反規定,將以限制「進廠核可量」的方式加以管控,務必保護市民的權益,呼籲業者遵守市府規定。
有關部份餐廳反映垃圾清運費用調漲一事,吳東燿表示,依照環保署公告,餐廳產生的垃圾歸屬於事業廢棄物的範疇,並非一般廢棄物,針對報載藉機調整社區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的業者,環保局已派員前往稽查,了解實際情形。
吳東燿指出,如果業者是因為社區人口增加,導致垃圾量增加,或是服務次數增加等原因,調整社區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以回歸市場機制的角度來看,調整價格則屬合理。
若非因上述因素,而是以環保局調整事業廢棄物的名義,變相漲價一般廢棄物處理費用,經查屬實,則會限制進廠核可量。
環保局表示,為避免業者藉機調漲家戶垃圾收費,這次特別將事業廢棄物與其餘一般廢棄物區隔,調整價格僅針對事業廢棄物代處理費用,並未包含家戶、社區大樓、小型商家等一般廢棄物,不影響日常民生;環保局已設檢舉專線,市府也有1999專線,民眾如發現業者藉此聯合調漲均可來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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