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委託台水公司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5.07.28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於104年6月10日完成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收費相關公告,其費率分別為:事業用戶每度10元、非事業用戶每度5元,並委託台水公司自公告後起,依據該局所提供的污水下水道接管用戶名冊,代為徵收事業及非事業用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水公司七區處表示,高雄市已接管完成之用戶,水費為每月收費者,將自今年8月份水費帳單起增加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兩個月收費一次之用戶則自同年10月份水費帳單起增加該筆費用,台水公司代為徵收之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係匯繳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並非水費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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