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通緝犯躲10年警方識破
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草屯報導
2015.07.23
十年前在草屯鎮倒他人民間互助會數十萬元的四十六歲女子廖秀滿,躲入國姓鄉隱姓埋名,今天仍被草屯雙冬派出所警員謝琪儒眼尖查獲,警方查出其是「詐欺通緝犯」後,將她逮捕解送南投地檢署歸案。
警方說,這名廖姓女通緝犯,十年都無身分證,躲在草屯邊陲的國姓鄉福龜村,以假口身分打零工與幫傭生活;而在被查獲後,還以「假身分」應訊,一度讓警員相當頭疼。
警方調查,四十六歲的詐欺女通緝犯廖秀滿,未領過身分證,所以在查到她的詭譎生活方式時,警方人員感到不可思議,所以以近一個月的時間,進行戶口搜索,最後從調來的「紙本戶口資料」,才確定她的真實身分。
逮到廖姓女通緝犯的警員謝琪儒表示,他是在上月間接獲舉報,指草屯鎮與國姓鄉的交界處,住有一位「神秘女人」,非但屬於隱姓埋名那一種,且與人很少熱絡互動,而他認為「有可疑」,所以進行調查。
調查中,謝琪儒使用旁敲側擊方式,訊問廖女,但廖姓女通緝犯卻以假身分接受偵訊;最後謝琪儒透過縣警局,調閱戶政單位的「老舊紙本戶口卡」,才確定她的真實姓名「廖秀滿」,是一位在民國九十五年間,因倒民間互助會挨告,而被南投地檢署發布通緝的通緝犯。
在被警方帶回偵訊時,廖女對警方的尖感到驚訝,並認為她躲了十年,怎可能一時就被識破,所以為求能夠脫身,才會使用假身分接受警方訊問。
廖秀滿告訴警方,她會躲入草屯邊陲的偏遠村落「隱姓埋名」生活,是因她倒了人家的會,無力還錢才會如此生活;不過廖女的不敢面對人生事實,最後仍被逮著送辦,真是一種「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最佳註解。
圖說:草屯警分局長曹祖榮,頒獎給逮獲躲在偏遠村落隱姓埋名女通緝犯的警員謝琪儒(右)。(台灣新聞網記者吳怡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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