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推3年財改計畫不僅節流也開源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5.07.21
雲林縣推三年財改方案,不僅節流,也要開源,三年內至少要增進收益57.65億元;另外,因應104年度資金缺口,除了處分非公用土地,更將刪除五成縣長特別費、撙節加班費(警、消除外)、業務費、獎補助費,停止動支工程發包剩餘款等,可增加縣庫10億1千多萬的運用經費,順利度過眼前的難關。
縣長李進勇表示,因應104年度資金缺口,縣府財政自力救濟,各部門共體時艱,擬訂具體可行財政改善措施,開源節流,讓縣府員工都可以如期領到薪水,無後顧之憂,全力做好為民服務工作,縣府三年財政改善計畫有2個目標,第一為讓縣府長期負債比例於107年降低至45%安全門檻以下,第二為107年起達到縣府財政決算收支平衡,財政缺口,不再惡化。
李進勇表示,為健全財政,雲林縣政府提出「三年財政改善計畫」,包括開源、節流與減債三大項,預計在開源方面,增加課稅收入11.8億,非課稅收入45.85億,至107年要減債15.17億。
在開源方面,將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合理調整稅基、清查各項欠款及未收罰鍰,並且要開徵特別稅,訂定「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
處分高鐵特定區、中國醫藥大學市地重劃抵費地,積極辦理斗六社口區段徵收案,帶動地方發展,增加縣庫稅收、同時檢討無需保留的公有土地,將其釋出,挹注公庫;爭取中央計畫型補助,增進地方建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節省人事與行政費;也促請中央儘速完成「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合理分配中央稅收,給予雲林縣應有的生存空間。
節流方面,全面檢討縣庫負擔,精減臨時、約聘僱人員,降低人事費支出;檢討無效益的活動與宣導,暫緩執行非急迫性的業務。
另外,持續推動小校整併及推動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專案檢討、縣府也提出減債計畫,設置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加強債限管控、降低債務餘額,並建立債務預警、考評及揭露機制,每年至少強制還本3.5億元,四年將減債15.17億元。
由於104年度資金缺口約10億元,縣府現階段因應方案,將處分非公用土地,取得4億元,其餘6億元將以節流的方式取得,包括刪除五成縣長特別費、撙節警察與消防人員以外的加班費用,還有減少各局處一成的業務費、獎補助費,停止動支工程發包剩餘款及縣府負擔資本支出及獎補助費專案控管部分,暫不解控,讓縣府今年都可以如期發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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