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持續輔導街頭藝人文化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7.20
街頭藝人被認為是最親近民眾的「城市藝術家」,是城市藝術氛圍重要的創造者,台中市政府為推廣街頭藝術,持續輔導街頭藝人,舉辦講座,希望將藝文推向山海屯各區。
同時,也希望街頭藝人遵循相關展演規範,設置安全維護設施或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兼顧表演內容與公共安全。
文化局指出,依據台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街頭藝人展演時得衡酌藝文活動內容,自行設置安全維護設施或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自己也保護觀眾的安全,精采的表演加上安全的環境,讓街頭藝術表演更完美。
文化局表示,領有台中市文化局核發街頭藝人證者,必須在展演開放場所核准的時間及區位進行展演,開放場所管理單位得視街頭藝人的展演內容,決定是否准核場地借用。台中市街頭藝人展演開放場所,可上中市街頭藝人網查詢。
另外,場地管理單位可依各場地不同特性,制訂街頭藝人管理規則及使用方式,讓街頭藝人帶動場地活絡,創造雙贏;若街頭藝人於開放場所以外的場合從事展演活動,則不屬文化局規範的街頭藝人活動,將視為一般民眾行為,如有違反相關規定的情形,將由場地管理、警察、消防及環保單位依相關法規處理。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1.08.20
「台中市青少年暑期活動聯合成果展」2012.12.25
大甲溪污染嚴重影響漁民生計2016.12.24
中市柳川河岸音樂會風華再現2013.04.29
胡志強:打擊犯罪不給假期與空間2008.05.16
屏風表演班新作《瘋狂年代》24日演出2017.07.14
中市環評開發持公開公正審查2010.09.09
醫院開辦消防隊職場戒菸班2010.11.12
候選人張滄沂組織成立帥哥正妹清廉後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