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法上路 駕駛人應留意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5.07.09
雲林縣監理站表示,自7月1日起,罰鍰提高部分有:併排停車罰2400元,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處3000~6000元罰鍰。新增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600元。
使用吊、註銷之號牌即應受罰,原條款行駛二字刪除,也就說,只要使用吊註銷之號牌或號牌借他車使用,使用他車號牌,就應受處罰,車輛停止狀態也要處罰。車輛檢驗攸關交通安全,新法排除驗車應繳清所有違規之限制。
交通安全靠你我,車輛併排危險多,定期檢驗較安心,輪胎安全看胎紋,駕車吸菸多危害,號牌不用速歸還,免得罰錢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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