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調查糯米混米封存下游商
台灣新聞網記者朱嘯虎/中興新村報導
2015.06.22
農糧署調查「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糯米混米案」,發現進貨的「嘉禾碾米廠」數量與「張農產加工廠」不符;雖「張農產加工」堅稱所有米都是國產米,但農糧署將繼續調查。
據了解,追查「張農產加工廠混米案」,農糧署已先通知下游廠商將該產品下架封存。
而在調查中,該廠負責人堅稱所銷售的糯米全部是國產米,未混有進口糯米出售。
農糧署調查後顯示,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出貨的數量與嘉禾碾米工廠進貨數量不符,顯示張農產加工廠負責人僅提供部分帳冊,並未將販賣米量全部帳冊提示。
不過,農糧署說,「張農產」負責人已承諾再提供其他帳冊供調查比對,至於該廠對於其產品被驗出進口糯米,該廠也將申請複驗。
農糧署指出,國內每年糯米需求量約8.2萬公噸(白米),近3年平均產量為5.96萬公噸,不足部分由進口糯米供應,104年1至5月進口糯米數量共10385公噸,包括越南糯米7534公噸、泰國糯米2048公噸、美國糯米800公噸、日本糯米3公噸。
而,越南糯米因國際價格便宜,國內進口量最大,目前市場越南長糯米批發價每公斤約28元,較國產長糯米約便宜16元;越南短糯米批發價每公斤約33元,較國產圓糯米約便宜11元。
此外,台灣對於進口米的衛生安全把關嚴格,衛生福利部對於進口米,於邊境採逐批檢驗,入境前需經檢驗合格始得進口。
農糧署表示,新修正糧食管理法,103年12月18日施行,修法後已大幅提高罰則,對於違反糧食管理法第14條之1第2款規定,將進口米與國產米混合銷售之不法行為,每項違規產品逕處10至1500萬元罰鍰,其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另其停止經營全部或部分糧食業務一定期間,或廢止糧商登記或部分糧商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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