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時薪月薪制調整71新規上路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6.18
為保障勞工生活,勞動部去年九月十五日公告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時薪制勞工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一百二十元、月薪制勞工每月工資不得低於二萬零八元;台中市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僱用勞工應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避免勞資爭議。
勞工局表示,基本工資目的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依勞基法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依據勞動部公告,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時薪制勞工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一百二十元、月薪制勞工每月工資不得低於二萬零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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