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散播MERS不實新聞罰45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南投報導
2015.06.08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最近有民眾運用社群軟體,傳播一則台灣已通報一例MERS的訊息,這種不實傳播,依法最高可罰45萬元,民眾要自重。
衛生局長黃昭郎說,這種散播不實的傳染病行為,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所以依法可裁罰。
衛生局表示,散播不實傳染病行為,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衛生局可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所以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最近在網路散播有關MERS的網路內容如下:「大家出門戴口罩,剛長庚已通報一例MERS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無藥物可治,致死率高達4成),34歲住內湖檢體明天中午有消息,新聞還沒有,醫生朋友的內線,大家出入公共場所小心防護。」
黃昭郎說,對於MERS-CoV疫情,疾病管制署均會以透明公開的態度予以說明,並於該署官網公布,供各界查詢運用,其他任何人都不許違法胡亂散播不實的傳染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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