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回函不當市議員:檢討並訓練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5.25
台中市都發局有承辦人員將回覆市議會質詢的公文中,誤將市議員意見納入「人民團體」陳情意見,引發市議員質疑。
都發局代理局長王俊傑表示,該局承辦人員的公文用語不當,將深切檢討;副市長林陵三也保證市府絕對沒有藐視議會的意思,會再加強市府同仁的公文教育訓練。
市議員楊正中質詢表示,日前他針對「台中市都市計畫中清交流道附近乙種工業區細部計畫規劃案」在議會質詢建議,市府發函回覆時,卻將公文內指出要把議員建議納入「人民團體」陳情案,質疑是否藐視議會?
王俊傑表示,這篇公文內容用語確實不適當,將深切檢討,之後不會再犯這種錯誤。
副市長林陵三表示,公文代表機關的水準,之後會加強市府同仁公文的教育訓練,此外,政通人和很重要,市府絕對沒有藐視議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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