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拋豬肉發現蟲體衛生局:業者加強管理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5.12
有關報載民眾在台中市南區某餐飲店所售打拋豬肉飯中發現有蟲,衛生局於十二日立即派員前往稽查,謝姓負責人表示,民眾反映後,已立即致歉並退款,並加強店內食材醬汁衛生管理,衛生局稽查後,並無發現蟲體病媒,使用的原物料、進口醬汁也未逾期,但仍要求業者加強衛生管理。
衛生局表示,現場稽查作業環境區,無發現蟲體病媒,且工作人員皆穿著工作衣帽,環境清潔度尚可,檢查該店使用的原物料、進口醬汁無逾期情形,但從膳人員健康檢查尚未完成,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當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請業者務必改正;衛生局也將不定期針對校園周邊餐飲業者加強稽查。
衛生局指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規範食品業者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設備衛生及品質管制,必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者依同法第四十四條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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