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顯森:政府坑人民稅金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5.05.08
台中市議員吳顯森針對物捐單位亂開稅單,於議會中提出強烈抨擊,質疑稅捐單位坑了百姓。
每年的五月份除了個人所得稅申報外,還有另一項重要的地方稅收房屋稅同步課徵,針對房屋稅人民基於對政府的信任,往往收到繳款單後就盡速繳納,議員吳顯森在服務處卻接獲蔡姓民眾陳情,表示他在忠義里的房屋從來也沒有營業過,但今年的單子有課徵營業稅,仔細翻回去年的居然也有,致電詢問地方稅務局該機關表示要在五月十五日前自行舉證沒有營業,不然今年不能更改明年才可以變動,民眾覺得當了冤大頭。
吳顯森抨擊,人民信賴政府結果被坑了無處討,針對有無營業經發局每年都有派員進行工廠校正當地是否仍在營業會不知道嗎?這些人是有領工錢的如果資料不實,甚至造假沒去看,有沒有涉及詐領,那民眾被坑的找誰退?怎麼退?
吳顯森指出,受到民眾陳情後翻起自己家的稅單,赫然發現自己的住家居然九十八年也被課徵營業稅,直到一0三年與一0四年又被改項目變成非住非營。詢問地方稅務局答覆是說作為服務處等同里辦公處要課稅。
吳顯森指出,經查依現行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如提供自宅作為里辦公處(服務處)使用,且有明顯界限可資劃分者,在無償提供使用期間,准依實際里辦公處所使用之房屋面積及其所占基地之面積比例,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像這樣亂徵、爛徵,地方稅務局人員是否違反刑法第一二九條瀆職?
議員段緯宇則表示,政府就像有牌的錢莊專門坑民眾,偷蓋違章加建騎樓馬上就會收到補稅通知,但是該減稅的時候卻是要民眾自行舉證,政府機關無法主動辦理,被坑了還不能退。
議員吳顯森、段緯宇及陳清龍聯合呼籲民眾,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收到繳款單一定要看清楚項目內容,別傻傻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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