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違章廠房房屋稅不能減半課徵
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8.07.09
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減半課徵房屋稅,其前提以合法登記的自有工廠為限,申請時必需檢附工廠登記證供稅捐機關查核,違章廠房因現行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不得許可設立,無法取得工廠登記證,難認屬合法登記的工廠,依法不得減半課徵;另於合法登記的廠房同一圍牆內自行增建無使用執照的違建廠房亦不適用。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8.05.15
市府準備好了 關心四川災情 隨時啟動救援2011.02.26
賴清德實地訪察打造大台南入口觀光亮點2011.06.18
台南市長為台南市第一條無菸健康步道揭牌2009.05.09
環境清潔日掃街列車開往玉井2008.07.16
石油製品零售業2008.12.27
臺南大學歡慶創校110週年2011.06.29
台南國際都市設計工作坊學員拜會賴清德2009.05.18
加強國軍防酒駕宣導 確保軍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