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前後均遭同一所長查獲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5.04.14
一名男子酒駕被查獲拒絕出庭遭通緝,又被同一名所長攔檢查獲歸案,直呼很倒楣。
霧峰警分局萬豐派出所長廖文雄,於時任霧峰警分局四德派出所所長期間,曾查獲楊X傑酒後駕車,楊嫌因未到案遭到法院通緝。
日前,廖文雄與警員林瑞龍執行署頒取締酒駕勤務,眼尖的廖所長於勤務中發現,前方駕駛疑似前於四德派出所服務期間查獲的酒後駕車嫌疑人,於是趨前盤查,楊姓嫌疑人於警方盤查時拒絕配合警方調查。
廖文雄向楊嫌表示,自己於前任所長任內似乎曾查獲他酒後駕車,楊嫌方坦承自己因未主動到案而遭到台中地檢發佈違背安全駕駛通緝案,楊嫌遭查獲後直嘆,自己運氣真的太背了,連續兩次都遭到廖所長查獲,真的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霧峰分局長胡美華呼籲,民眾遇有可疑人、車應立即通報警方前往盤查,亦可嚇阻違法之徒,警方執法受(處)理案件,均要本著主動積極的精神,多加利用警用行動電腦查詢,並針對可疑人、車主動盤查,以收良好治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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