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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Thursday
18:59

交通局抽查取締違法船舶

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8.07.08
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表示:因應淡水河船舶航行安全需要,為落實載客船舶安全查核工作,每月皆會同航政機關組成公有客船碼頭聯合檢查小組實施抽查,93年起並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二(淡水)海巡隊職務協助,派遣艦艇執行縣境淡水河水域船舶測速抽查任務。 交通局長林重昌表示,歷來執行淡水河水域及岸際船舶測速工作,93、94年處理違規超速計15件,95年執行抽查僅有違規超速情節1件;96年執勤並未查獲違規情節。 交通局表示:自96年起臺北縣政府已派研考人力,對於縣境公眾出入頻仍場所及相關旅遊景點,包括淡水河載客船舶,實施為民服務查訪作業,舉凡民眾垢病之服務態度、環境髒亂、營運秩序、旅運便利等均列入查訪範圍,遇缺失均協調加以改善,實施以來深獲民眾好評。 97年暑期縣府交通局再執行抽查作業,續查獲順風航業公司載客小船2艘、臺北航運公司載客小船1艘違規超速情事;依臺北縣淡水河水域船舶航行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各裁處罰鍰新臺幣貳萬元。 交通局將持續辦理抽查取締工作,林重昌呼籲縣境藍色公路業者,確實配合船舶定期檢查及營運服務準備及定期演練事項,切勿心存僥倖,相關駕駛及服務人員應遵守不超(搶)載、不酒駕、不超速、不攬客等航安規定,以確保台北縣旅遊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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