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4月7日為台中言論自由日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4.06
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黨外政論雜誌「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為追求言論自由,勇敢拒捕自焚殉難,為感念這起事件並保障言論自由,市長林佳龍於六日宣布,每年四月七日為台中市的言論自由日。
林佳龍表示,過去的台灣曾處於威權統治的狀態,言論自由受到相當程度的箝制,二十六年前的四月七日,鄭南榕正是為了捍衛言論自由,拒絕當時執政黨所羅織的叛亂罪名,更在軍警企圖逮捕之際引火自焚殉難,這起事件不僅令人心痛,並為一九九一年廢除刑法100條的運動埋下種子而萌芽茁壯,也讓台灣的民主政治更成熟穩定。
林佳龍並宣布,台中市政府自今年起,訂定每年四月七日為言論自由日,期盼社會在享受言論自由的今日,莫忘鄭南榕為我們爭取言論自由的精神。
為此,市府已於今年三月三十日發布並下達「台中市政府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實施要點」,強調言論自由為人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讓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的功能得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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