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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Saturday
13:10

水污染稽查管制上半年成果豐碩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7.07
嘉義縣環保局水污染稽查管制97年上半年度執行成果豐碩,轄區內列管570家事業單位及污水下水道系統,今年1至6月執行水污染稽查管制成果,進行967件次稽查、225件次之事業單位放流水採樣;另進行疑似偷排對象24小時連續水質監測、功能評鑑、水污染防治法規及生活污水減量宣導17場次。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環保局為隨時掌握各地區河川水質情況,成立夜鷹稽查小組,針對轄區重大污染及屢次陳情案件與地區進行水污染夜間及假日稽查,利用最新科技可攜帶型連續水質監測器進行有偷排嫌疑及水質不佳之流域監測,近半年來已查獲9支暗管及不明管線,其中4支暗管經嘉義縣政府公告一週無人認領,依法將其暗管予以封閉或排除該排放管線。 同時查獲29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其中23件已依水污染防治法予以罰款共計291萬元,而針對其中1家污染嚴重的業者依規定處以45萬元的罰鍰。除此之外,持續依環保署規定進行事業單位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許可證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換發作業等等,成果豐富。 環保局長林榮和指出,現行環保法令違規罰款均已依污染情形訂定加重處分規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97年5月13日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號令訂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依污染源規模或類型、違反放流水標準程度、累計違規紀錄、承受水體種類等等程度,明定裁罰額度且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數個規定而應處罰鍰者,將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符合情節重大者依法定額上限處分。 他呼籲轄內業者確實作好廢水處理的工作,不要心存僥倖的偷排廢水,否則不只污染河川環境,只要一經查獲將會給予新台幣6萬以上、60萬以下的罰款。環保局一定會持續加強稽查,打擊非法排放廢污水之不肖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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