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因腸病毒停業免徵娛樂稅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7.07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包括兒童室內遊戲場所,如因腸病毒疫情暫停營業,需先向稅務局申請,即可免徵停業期間之娛樂稅。
該局表示,如果營業人因疫情必須暫停娛樂設施或場所之經營,依據現行娛樂稅法規定,業者需在停業之前,向稅務局申辦停業登記,再由稅務局實地訪查確實停業後,其停業期間之娛樂稅即可免徵。
稅務局提醒娛樂業者,當疫情解除恢復營業後,應向稅務局申請復業恢復課稅。未辦理復業而自行營業者,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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