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因腸病毒停業免徵娛樂稅
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07.07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包括兒童室內遊戲場所,如因腸病毒疫情暫停營業,需先向稅務局申請,即可免徵停業期間之娛樂稅。
該局表示,如果營業人因疫情必須暫停娛樂設施或場所之經營,依據現行娛樂稅法規定,業者需在停業之前,向稅務局申辦停業登記,再由稅務局實地訪查確實停業後,其停業期間之娛樂稅即可免徵。
稅務局提醒娛樂業者,當疫情解除恢復營業後,應向稅務局申請復業恢復課稅。未辦理復業而自行營業者,將被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2.02.18
佛緣宮遶境 加強施放爆竹煙火安全宣導2008.07.21
機車路檢管制已見成效2008.12.10
單親暨弱勢家庭兒童課輔班歲末聯歡活動2008.12.20
嘉義市國際管樂節開幕暨創意踩街嘉年華2009.06.29
嘉義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會議2008.04.29
毒品防制小組視導嘉義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2011.08.12
嘉市慶祝祖父母節推好康美食2012.05.29
醉失態! 酒測超標 醉婦上演一哭二鬧三撞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