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燒石油焦及煤縣府:政策未改變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5.03.06
環保相關團體至雲林縣政府表達兩項訴求,關心禁燒石油焦及煤相關議題,雲林縣政府表示、縣府禁燒石油焦及煤政策不變:雲林縣政府重視環境汙染問題,針對禁止燃燒石油焦及煤,以防排放汙染物質的立場並未改變。
環保局長曾春美指出、將會依相關法令、標準及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並訂定相關作業準則嚴格審核,辦理自治條例制定,預計今年三月完成草案擬定,並舉辦相關公聽會等程序,俟送議會審議通過,完成立法,即能據以停發相關許可證。
加嚴審核六輕到期之許可證:於自治條例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前,縣府針對相關業者今年將到期之生煤、石油焦之使用許可證,若提出展延申請,則嚴格審核。
加嚴審核之原則:未來在相關許可證之審查將秉加嚴原則,1.審查小組將廣納專家學者及公民之意見進行周延審查,2.許可證期限核給縮短為二年,3.核減許可量及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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