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工廠不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地價稅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2.12
觀光工廠盛行,稅務局提醒業者不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在政府鼓勵下,近年來國內各型觀光工廠盛行,許多傳統產業也開創了新的契機,但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仍提醒業者,工廠廠房及附屬設施轉型為觀光服務用地,實際上若已非供生產製造或加工使用,不得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務局指出,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範圍,包括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政府核准之工業或工廠用地、依法設立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者。
地方稅務局呼籲,經核准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果轉作其他用途,並非供「生產製造或加工」使用,記得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09.03.25
中縣模範兒童表揚大會今展開2014.06.26
蛇躲菜園婦人驚恐員警抓蛇解圍2011.01.15
修平行流系格子舖經營競賽2015.11.06
議員要求改進觀光亮點數據2015.09.12
巡邏遇慌張婦警成功阻詐並逮車手2015.12.09
台中第一選區兩大黨斯殺其他候選人仍得努力2017.06.04
防止土石流警助松鶴部落居民連夜撤離2014.07.14
太平分局組隊參加籃球聯誼賽奪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