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友把握期限辦理轉作及休耕等申報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1.24
一0四年種稻、轉(契)作及休耕已開始受理申報,申報期間至二月六日截止,請農友依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公告之時間到指定地點申報,為方便農友,可同時申報兩個期作之生產措施,第二期作的生產措施如需變更,中部四縣市農友可於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七日辦理補(變更)申報。
今年農民申報種稻時,請同時申報種稻類型(蓬萊、在來、糯),並依申報類型繳交公糧,如果農友申報的類型和實際種植類型不同,可以在三月十五日至三十一日(第1期作)、八月十五日至三十一日(第2期作)向申報單位申請變更,以利繳交公糧。
為提高國產糧食供應,推廣進口替代作物(硬質玉米、大豆、牧草或青割玉米、小麥等)、外銷潛力作物(毛豆等)及地區特產作物,依作物項目不同,每期作每公頃補貼二點二至四點五萬元,在適地適作原則下,提供農友更多元的選擇,中部地區第2期作生產環境有利於種植各項雜糧作物,請農友可契作種植無產銷疑慮之各項進口替代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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