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關受理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1.08
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表示,即日起受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凡符合規定條件之報關業者,請於二月二十六日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該關業務二組出口業務課辦理。
台中關指出,經評定為第一類及第二類報關業者,其受任辦理報關之貨物,可按海關進出口報單抽驗規定之抽驗比率予以降低。
除依規定必驗者,不得降低抽驗比率外,第一類降低之抽驗比率為百分之二十六至五十,第二類降低之抽驗比率為百分之二十五以內,此次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之有效期間自今年四月一日起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台中關呼籲報關業若符合「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者,可踴躍申請分類,以享有降低進、出貨物抽驗比率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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