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將增列4項重點違規取締項目 提醒駕駛人注意
取自澎湖縣府網站
2008.07.04
為有效防制道路交通事故之發生,充分保障民眾交通安全,內政部警政署自去(96)年1月1日起,開始推動「嚴懲6項惡性交通違規」專案,經過統計,本項專案實施以來,對於交通事故之防制,成效非常良好。
警察局表示,根據警政署統計,96年全國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2,573人,較95年同期3,140人,計減少567人(減少18.1%),創下近8年來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歷史新低,有效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再創造更安全、更順暢的交通環境,因此,自今(97)年7月1日起,將再加強「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大執法,期能更符合社會之期待。
根據事故分析顯示,肇事當事人之一方為騎乘機車者,共造成1,536人死亡,占所有死亡人數之59.6%。為此,內政部部長廖了以特別關心民眾騎乘機車的安全問題,希望民眾在騎乘機車時能依規定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規則,使發生交通事故的死傷降至最低。
另外,經統計今 (97) 年1至5月份,全國警察機關受(處)理A1類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除「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失控」外,「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等亦為肇事主因。因此,警察局除針對原規劃且適用於本縣之「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等3項惡性交通違規持續執法外,另外,自本(7)月1日起,增加「騎乘機車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等4項重點取締項目,期能透過嚴正的交通執法,確保守法用路人之安全。
有關新增且適用於本縣之重點違規取締項目,其取締違規行為之認定如下,請駕駛人注意:
一、「騎乘機車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一)機車駕駛人或附載人員未戴安全帽。
(二)配戴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
二、「逆向行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三、「違規超車」:
(一)在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跨越雙黃線超車)地段(禁止超車路段超車)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2輛以上超車(連續超越前方2輛以上同行車輛行駛)。
(二)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違規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駛入原行路線。
四、左轉彎未依規定:
(一)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處所違規左轉。
(二)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現行本縣設有機車兩段式左轉路口為縣道203線、馬公市20-3號道岔路口【即國華汽車修理廠前】及縣204線、馬公市20-3號道岔路口【即文澳加油站前】等2處路口;另預定於本(7)月12日,在縣道204線、205線岔路口【即興仁往菜園岔路口】、縣道204線與澎23號道岔路口【即中正國中及石泉國小前】等3處路口,增設機慢車兩段式左轉)。
(三)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四)左轉彎前未依規定駛入內側(或左轉彎專用)車道。
警察局表示,在強化執法專案期間,將針對易肇事時段、路段
、肇事類型、肇事原因等特性,規劃重點執法項目,督屬落實執行,以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繼續努力營造優質的交通環境。另外,警察局將於本月4日零時起至6日24時止,依照警政署規劃,展開連續3日全國大執法專案勤務,特別籲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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