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長分享處理醫療院所滋擾事件方法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4.11.18
斗六警分局偵查隊長林振順至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參與治安異常事件處理作業原則研討會,除分享多方案例外,並提供如醫療院所發生滋擾事件時之應變及處理方法。
偵查隊長林振順表示,依據今年新修正之醫療法第24條第二項:「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亦即任何人在醫療院所滋擾(如酒醉、醫病溝通不良)不聽勸且影響醫師看診或其他民眾就醫可立即報警請警方到場制止、排除,當事人如有傷害、毀損、妨害公務等刑事行為亦須移送該管檢察機關。
斗六分局呼籲,醫療院所如發生上述情形或醫師個人名譽遭毀損等情事,應注意蒐證完備,協助警方調查,並在第一時間報案、制止,將傷害降到最低,除正當防衛或避免緊急危害行為,勿直接與當事人發生衝突,以免場面更加複雜難以控制。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2.10.22
雲林郵局辦樂活單車活動2015.05.18
警消合力破門救護倒臥血泊之獨居翁2016.11.02
雲林十大精選遊程台北國際旅展展出2021.12.15
家扶童盼地球儀認識世界 朝陽『圓夢樹』為聖誕圓夢2024.06.06
台塑企業攜手漁會辦理漁業復育魚苗增殖放流邁入第17年2021.10.19
縱談開台四百年 楊渡「顏思齊與大航海時代」文化講堂2021.09.20
中秋快樂立委劉建國愛心送暖更快樂2021.12.07
臺大雲林分院攜手活化雙向轉診 推動分級醫療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