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方查獲詐欺集團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4.11.15
霧峰警方追查詐欺集團,陸續將該集團成員一併逮捕,全部移送地檢署偵辦。
霧峰警分局霧峰派出所接獲彰化銀行霧峰分行電話,指稱銀行內疑似有詐騙集團成員前往提款,警方立即趕赴現場,於現場查獲一名嫌疑人莫X珽(八十一年次),持黃姓民眾的存簿及印鑑,於現場欲提領被害人黃老先生(二十九年次)的存款三十二萬五千元,經被害人當場指認,嫌犯假冒檢察官前往黃老先生家以託管帳戶為由,騙取黃老先生的存簿及印鑑,莫嫌坦承詐騙黃老先生,為警當場逮捕帶返所偵辦,經警方訊後以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陳X任(七十七年次)駕駛租賃車輛,搭載李X諺(八十四年次)、徐X瑄(女、八十三年次)、黃姓少年(八十八年次)於大里區東榮路沿線超商,利用自動櫃員機連續更換金融卡查詢帳戶餘額,為店員發現其行跡可疑而報警。
警方到場時犯嫌一行人均已離開現場,經警方於週邊鍥而不捨的搜尋,於鄰近益民路的全家便利商店發現特徵相符之黃姓少年正於店內操作提款機,且於當場在其身上查獲銀聯卡(美式運通運動白金卡)十三張、ATM明細單十三張,當場留置黃姓嫌犯。
不料陳姓嫌犯等人為求自保,逕自拋下黃姓少年離去,陳嫌拋棄黃姓少年後持續由李姓、徐姓嫌犯下車於各便利商店提領贓款,經員警持續調閱監視器追查,並於苗栗市公園路三湖道路旁停車場內,發現犯嫌所駕駛的車輛,並於車上查獲詐欺贓款新台幣七十六萬九千元、銀聯卡(美式運通運動白金卡)一百零八張、存款單九張、帳冊三本等,於是將陳嫌等三人帶返分局偵辦,經警方訊後以詐欺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有可疑人、車應立即通報警方前往盤查,亦可嚇阻違法之徒,以收良好治安成效,對於不明人士、來電等要求交付現金、存簿、帳號等,切記向警方110報案專線或165反詐騙電話多加查證,切勿輕易相信匯出款項或交付現金,以免蒙受平白損失。
圖說:警方查獲的廢罪證據。(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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