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局:攜帶逾2萬元出入國者 應誠實申報
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08.07.04
隨著海峽兩岸交流日益頻繁,高雄關稅局呼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人民幣出入國境高過2萬元者,應主動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違反規定遭受損失。
高雄關稅局表示,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人民幣進出入台灣地區超過人民幣2萬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超額部分,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違反規定經查獲者沒入。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人民幣進出入臺灣地區之限額,不計入攜帶外幣之額度內。另外,經中央銀行許可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之金融機構向境外拋補人民幣現鈔之金額,不受2萬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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