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民眾共同保育食蛇龜等野生動物
台灣新聞網記者謝新鈕/南投報導
2014.10.13
食蛇龜係屬II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陸棲雜食性;近年來,面臨人為的開發造成其棲地破壞及中國地區食用風氣盛,導致台灣食蛇龜遭不肖分子大量盜獵,嚴重威脅其族群生存。
南投縣政府呼籲民眾,保育類野生動物除經核准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如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罰金。
一般類野生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亦不可任意獵捕,違反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希望全民一起參與保育工作,倘有發現不法情事,可立即通報當地派出所、當地公所及縣府處理,共同打擊犯罪並愛護寶貴生態資源。
圖說:食蛇龜出來覓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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