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民眾共同保育食蛇龜等野生動物
台灣新聞網記者謝新鈕/南投報導
2014.10.13
食蛇龜係屬II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陸棲雜食性;近年來,面臨人為的開發造成其棲地破壞及中國地區食用風氣盛,導致台灣食蛇龜遭不肖分子大量盜獵,嚴重威脅其族群生存。
南投縣政府呼籲民眾,保育類野生動物除經核准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如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罰金。
一般類野生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亦不可任意獵捕,違反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希望全民一起參與保育工作,倘有發現不法情事,可立即通報當地派出所、當地公所及縣府處理,共同打擊犯罪並愛護寶貴生態資源。
圖說:食蛇龜出來覓食。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4.08.27
辨識系統奏效員警7分鐘查獲贓車2011.09.15
提升民眾水上救生觀念 消防局辦救溺演練2011.12.09
水里商工100學年度校慶雨中展開2012.05.08
台灣稻米品質受肯定即將外銷日本2015.03.05
中正大學推產業人才投資補助在職勞工2008.09.07
四千單車高手挑戰高山之顛-武嶺2011.05.06
南投警分局送康乃馨祝母親節快樂2012.09.25
國民黨草屯黨部關心李武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