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查獲無照執行麻醉醫療
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08.07.02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表示:為杜絕密醫行為,並保障民眾權益,積極由該局稽查大隊執行密醫稽查,97年度迄今業已稽查1,007件,並於近日會同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察局人員持搜索票,至羅東鎮光榮路某診所,查獲未具醫師資格者,疑似擅自為民眾執行麻醉醫療業務,現場並發現該診所醫療使用空間未依規定報請核准並持有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之果凍矽膠義乳等違法事證。
衛生局表示,該診所手術室及雷射治療室未依規定經該局核准使用,稽查人員至現場稽查,卻查有羅東鎮某醫院整形外科醫師至該診所支援醫療業務期間,為民眾進行雷射及整形手術,現場更查獲矽膠義乳數付,該診所並涉及聘用未持有本國醫師及護理人員資格者為民眾執行麻醉等醫療業務。
局長劉宜廉表示,為民眾治療疾病、執行手術、施行麻醉、交付藥物等醫療行為,必須由醫師及具有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另行政院衛生署於81年9月9日公告,禁止使用充填矽膠之乳房植入物,倘民眾有充填植入物之美容整形手術需求,應尋求合法醫師並使用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合法填入物。
衛生局呼籲民眾,倘民眾有整型美容需求,應到立案之整形外科診所就醫,由合法執業之醫師診療及手術,方能保障自身的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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