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堂未通報使用劣質油開罰200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9.08
劣質豬油事件影響擴大,為維護市民食品安全,秘書長曹美良召開食品藥物安全會報,討論對台中二家違規業者的行政裁罰。
東山路「太陽堂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第二項主動通報使用過劣質油,也沒辦理回收,衛生局開罰二百萬元;賣劣質油給太陽堂的南屯區中間商「忠興」未誠實告知產品流向,也依食安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罰一百五十萬元。
北屯區東山路太陽堂,明知購入有問題的「全統香豬油」,並用來製成太陽餅數量一萬五千二百八十五盒銷售,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主動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局,處以二百萬元罰鍰,衛生局並要求業者落實回收及建立退換貨處理窗口;業者也表示,只要買到有劣質豬油的太陽餅(白色盒裝傳統麥芽太陽餅),憑發票或空盒公司一律退換貨或全額退費。
另外,強冠公司下游業者「忠興」今年三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購入五百二十四桶「全統香豬油」,九月四日第一次稽查時隱匿未告知,經衛生局九月七日會同警方再次稽查才供出流向,其中五百零九桶流入東山路太陽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裁罰一百五十萬元。
曹美良表示,台中市所有食品製造業者、餐廳業者及小吃攤販業者,若使用到「全統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即日起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退回原購買廠商,若經查獲使用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裁處六萬至五千萬元罰鍰。
台中市政府也訂有俗稱「窩裡反」的規定,鼓勵企業員工從內部揭發不法,衛生局長黃美娜指出,台中對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檢舉獎金為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若業者被罰鍰一千萬元,檢舉者將可得到五百萬元獎金,檢舉獎金上限為一千五百萬元,鼓勵食品業員工勇於檢舉,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另這次受罰業者若有異議,可以自行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消費者若有發現涉嫌產品,請撥打市民專線1999,衛生局將立即派員稽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本次所有遭劣質豬油污染之產品品項相關資訊,可在衛生局網站/劣質豬油事件相關消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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